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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8月1日起向东盟7国签发RCEP原产地证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8/18 8:38:1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缅甸《金凤凰报》7月24日报道,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规定,缅甸将于8月1日起向东盟7国签发出口产品原产地证明(CO Form RCEP),出口产品将享受到相关国家的海关优惠政策。

  自8月1日起,出口商可在商务部贸易司出口处和贸易口岸申请原产地证明,东盟成员中的柬埔寨、泰国、文莱、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将对缅甸原产地商品给予海关优惠政策。

  RCEP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2022年5月1日起首次在中缅贸易中生效。

  缅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副部长瓦瓦貌博士表示,缅甸出口越多享受的优惠就越多,要继续扩大出口产品。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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