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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欧盟自贸协定将使新西兰修改地理标志法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10/20 8:59:3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新西兰与欧盟签署了《新西兰-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的实施将需要修改新西兰《2006年地理标志(葡萄酒和烈酒)注册法》。
7月初,新西兰总理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共同宣布,新西兰与欧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签署。
作为该协定的一部分,新西兰已同意保护约2000件欧洲地理标志,用于各种食品和饮料。作为回报,欧盟同意保护新西兰注册的葡萄酒和烈酒的地理标志。
新西兰方面为了满足该协定的要求,需要对《2006年地理标志(葡萄酒和烈酒)注册法》进行修改。因此,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一直在对该法案进行审查,以便就需要作出哪些修改向政府提供建议。
为了给此次审查提供信息,MBIE于2022年11月公布了一份讨论文件,探讨了与保护注册地理标志有关的问题,包括:
-注册制度是否应扩展至葡萄酒和烈酒之外,以及
-地理标志的执法。
就该讨论文件所收到的意见书现已在MBIE网站上公布。
《2006年地理标志(葡萄酒和烈酒)注册法》审查
新西兰内阁现已同意对《2006年地理标志(葡萄酒和烈酒)注册法》进行修改,以保护欧洲地理标志。这些变化包括针对侵权行为的新执法措施,这些措施将与《2002年商标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修改主要包括:
-将欧盟地理标志注册到根据第42条建立的地理标志注册簿中;
-建立一个程序,以使欧盟提出的任何保护新的或额外的地理标志的请求都经过地理标志注册官管理的国内审查和异议程序,且只有经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批准的知识产权才能在新西兰和欧盟达成协定后进行注册;
-为所有注册地理标志提供与新西兰根据《新西兰-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有义务向欧盟地理标志提供的相同的保护标准;
-根据《2002年商标法》向商标所有人提供民事程序、措施和救济,以解决侵犯注册地理标志的问题;
-授权高等法院对侵犯注册地理标志的诉讼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
-规定初级产业部对注册地理标志进行行政执法的程序、措施和补救办法。
MBIE正在与外交和贸易部(MFAT)合作制定关于该协定的实施法案,该法案将涵盖对《地理标志法》的修改。预计该法案将于2023年底前提交给议会。
有关与《新西兰-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更多信息,包括对《地理标志法》的修改,可访问MFAT官方网站。
信息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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