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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从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从中国进口乳及乳制品的三聚氰胺相关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11/17 8:53:2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孔文燮)10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新加坡食品安全局(SFA)发布的公告获悉,SFA将取消从中国进口乳、乳制品和含奶产品的三聚氰胺相关要求。

  主要内容如下:

  (1)新加坡食品安全局已审查了来自中国的乳及乳制品的进口要求,并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所述的检验检疫进口要求。

  (2)这些与三聚氰胺相关的要求是在2008年中国三聚氰胺牛奶事件之后实施的,当时在当地婴儿奶制品中检测到三聚氰胺。此后,中国实施了各种措施来加强其乳制品的上级和行政流程,包括更严格的生产许可,更严格的检查、检测、监测和评估,以及对整个乳制品食品链(即从奶牛饲养、购买和运输新鲜和生奶到乳制品加工企业)中发现的三聚氰胺产品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3)从中国进口的乳及乳制品(如液态奶、奶粉、奶酪、黄油、冰淇淋和酸奶)将继续接受SFA的检查,并且必须遵守所述的进口要求(A,B和C部分)。

  此前2023年3月13日,SFA发布的特定食品进口要求中,对来自中国的乳、乳制品和含奶产品进行规定。自2008年12月18日或之后在中国生产的牛奶制品和含有牛奶制品,被允许进口到新加坡,但需符合以下进口条件:产品必须由中国政府批准的出口机构生产;制造商需要测试每批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确保它们没有被三聚氰胺污染;中国政府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并随附三聚氰胺测试结果的健康证明书等。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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