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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新的有关控制食品中植物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25 8:55:1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12月15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3/2783,规定控制食品中植物毒素含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并废除条例(EU)2015/705。主要内容包括:
(1)该条例中涉及使用的专业术语应适用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3/2782第1条所列定义;
(2)为控制食品中植物毒素含量而进行的采样应按照附件I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果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规定了抽样程序的食品类别,则应根据该食品的颗粒大小或该食品与可归入附件I食品类别之一的产品的相似性确定抽样程序;如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所列的任何食品类别,且有证据表明植物毒素在此类食品中分布均匀,则应使用委员会条例(EC)No 333/2007(5)附件B部分规定的抽样方法对该食品进行抽样;
(3)用于控制食品中植物毒素含量的样品制备和分析方法应符合附件II规定的标准;
(4)条例(EU)2015/705就此废止。提及被废止的条例应解释为提及本实施条例;
(5)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自2024年4月1日起适用。然而,在本条例生效前已验证的分析方法,即使不符合本条例附件II第4.2点规定的所有具体要求,仍可继续使用至2028年7月1日。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会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302783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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