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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二氧化钛(钛白粉)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5/23 9:00:4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4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日报发布2024年第15号公告,决定应巴西企业(Tronox Pigmentos do Brasil S.A.)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也称钛白粉,葡萄牙语:Pigmentos de dióxido de titanio do tipo rutil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20611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1、立案公告详见以下链接: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30/04/2024&jornal=515&pagina=31
2、所有利益相关方需通过巴电子信息系统(SEI)参与本案流程,网址为: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
3、调查问卷电子版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
https://www.gov.br/mdic/pt-br/assuntos/comercio-exterior/defesa-comercial-e-interesse-publico/investigacoes/investigacoes-de-defesa-comercial
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系统提交答卷,最多可延长30天,需在到期前进行申请。
4、由于生产商数量众多,巴西调查机关仅向对巴出口量占比较大的中国生产商进行抽样。被抽样生产商、未被抽样生产商、不明电子邮件地址的生产商名单请分别见附件名单1、2、3。
利益相关方可以在收到问卷起10天内,就抽样表达意见,以澄清被抽样企业是生产商、出口商还是贸易公司。
未被列入附件已知企业名单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可以在立案起20天内,向调查机关主动登记为其他利益相关方。
5、在立案阶段,由于申请人主张中国钛白粉行业不是由市场主导的,调查机关拟采用美国作为第三国来计算正常价值。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可在立案后70天内就选择美国作为“替代国”事表达意见。
6、案件相关文件均应以葡萄牙语或世贸组织官方语言起草。葡文翻译版需由在巴西注册的公共翻译完成。
7、案件相关问题可与巴方调查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5(61)2027-7357
邮箱:dioxidodetitanio@mdic.gov.br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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