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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1/13 10:43:2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2013年12月18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由广东金协成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Jinxiecheng Al. Manufacturing Co., Ltd)生产,且由佛山南海新时代贸易有限公司(Foshan Nanhai Newtime Trading Co., Ltd)出口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均为0%。此次复审裁决将自2013年6月13日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7604.21.00、7604.29.00、7608.10.00、7608.20.00、7610.10.00、7610.90.00。

    2013年7月2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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