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印度决定继续对华渔网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10/17 8:49:5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8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8/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6月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Fishing Net)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19美元/公斤。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由无论是100%尼龙还是混合尼龙制成。在混合的情况下,包括含50%或更多尼龙的渔网(重量计)。高密度聚乙烯(HDPE)渔网不在征税范围内。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涉56081110项下的产品。
2017年3月31日,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孟加拉国的渔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年4月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18-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51美元/公斤~2.19美元/公斤、孟加拉国2.6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3年4月10日。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2023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2023年6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840/ENG/Notifications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